(一)采取的措施
一是在每年召開的報表布置等會議上,將房屋出租出借有關政策和要求,作為一項專題進行傳達;二是制作了漯河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核準表,要求房屋出租單位必須進行底價評估和公開招租;三是印發了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管理制度匯編》,發放到有關單位;四是經常在建立的漯河市資產管理微信及QQ群宣傳出租出借政策;五是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出租出借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。
(二)取得的成效
通過上述措施,使我市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出租取得了明顯成效。一是通過非稅收入管理局上繳收入的戶數,從2016年的14戶上升到2018年的52戶,其中事業單位從零戶上升到38戶。財政收入金額從2016年的325.78萬元增加到2018年的3993.37萬元,增長11倍多。二是通過財政部門批準並按規定程序評估、公開招租的單位,從零到目前的20戶。最典型的是漯河四高東西兩個院的兩個小賣部,從以前每年的42萬元,通過公開競租到183萬元,增加財政收入141萬元。三是多數單位表示︰等合同到期後,將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。
資產科
2019年5月26日